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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强力推进工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意见
2015-12-01

中共眉县县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眉县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强力推进工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意见

 

各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县人大、县政协党组,县纪委,县人武部党委,县法院、县检察院党组,县委各部门,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县级各人民团体党组、支部:

    工业是强县之基、富民之本。近年来,县委、县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,举县一致突破工业发展,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工业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。但我县工业基础受无部省级企业、无大型支柱企业、无创业板上市企业及规模龙头企业少、高技术含量的企业少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少等“三无三少”因素影响,工业经济仍然存在总量小、技术落后、经营管理水平不高、高端人才缺乏、融资能力不强、财税贡献不大等突出问题。为进一步深化“工业强县”战略,切实发挥政策助推作用,集中精力破解制约工业快速发展的困难和问题,强力推进工业经济突破发展、转型升级,加快形成以园区为承载、以大企业为带动、以大项目为支撑、以集群化为方向的新型工业体系,特提出如下意见:

    一、打造企业梯队,提升工业产值,着力在扩张规模上实现新突破

    1.加快企业梯队建设。坚持引进大企业、大项目与壮大本地企业并重,培育规模企业与扶持中小企业并重,巩固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并重,着力打造农夫山泉、东岭集团等年产值上10亿元的特大企业梯队,太白酒业、东部集团、社会水泥、宝深公司、秦塬纺织等年产值上5亿元的大型企业梯队,全兴纺织、雷诺贝尔等年产值上2亿元的中型企业梯队,以及年产值上1000万元的成长型企业四个梯队。力争到2015年,全县新增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10户,产值上亿元企业20户,形成大中小企业全面推进、梯次鲜明、结构合理的工业发展新格局。县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,专项用于企业梯队建设。

    2.坚持分层次培育。一是对年产值上亿元的企业,坚持一个县级领导包抓,一个班子帮扶的工作机制,帮助企业制定发展规划,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扶持企业做大做强。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、5亿、2亿的企业,县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法人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。二是对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,县工信、商务、发改、环保、财政等部门从项目、资金、政策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和支持。县突破工业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项目资金对接会,分解下达帮扶任务,力争每年每户规模企业至少获得国家省市1个项目支持。三是全县每年确定20户年产值1000万元左右的成长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,力争每年培育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10户以上。对新认定的规模企业,每户省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,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。各镇和工业园区每培育1户规模企业,县政府一次性奖励单位1万元。

    3.推进工业项目建设。把工业项目建设作为规模扩张的重要支撑,立足资源特色和产业优势,加强工业项目的发掘、收集、筛选、论证、储备、推介和争取工作,搞好项目库建设,做到投产一批、建设一批、储备一批、论证一批。每年全县实施工业项目不少于80个,投资额不少于40亿元,重点谋划一批具有良好基础和比较优势的工业项目。完善县级领导、县级部门包抓重点项目制度,加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力度,以项目的大突破推进工业经济的大发展。对投资强度每亩在200万元以上且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,以及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扩能项目,从纳税年度起前五年享受西部大开发“免二减三”的优惠政策。县委、县政府设立年度工业项目建设奖,根据投资强度、建设速度、产值和税收贡献对工业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表彰奖励,每年奖励单位不超过5个,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    4.加大工业项目招商力度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工业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,把招引大企业、大集团、大项目作为重中之重,围绕工业园区基地、四大产业、优势资源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。县招商局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工业招商洽谈,每年举行大型工业类项目招商推介活动,并把招引工业类项目作为考核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方面。对招引的科技型、环保型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资规模大的工业项目,在项目投产达效后对有功人员进行重奖。对招引工业项目(含本地企业引进外地资金进行规模扩张)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,奖励有功人员5万元;到位资金1亿元以上的,奖励有功人员10万元;到位资金3亿元以上的,奖励有功人员15万元;到位资金5亿元以上的,奖励有功人员20万元。

    5.大力发展总部经济。支持企业以眉县为总部,在外建立分公司,不断拓展业务。对在眉县境内结算、纳税、出口且各项指标不断增长的总部企业,优先享受县委、县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奖励政策,并按每年税收增长留县部分的10%予以返还。同时,鼓励外地企业在我县注册公司开展结算、出口等业务,凡在我县注册公司开展结算、出口等业务的,免费提供办公场所,产生税收贡献的,按留县部分的30%予以返还。

    二、加速四个转变,优化工业布局,在结构调整上实现新突破

     1.推动深度开发,加速资源优势向工业实体转变。围绕矿产、生态水及猕猴桃资源,深入调查摸底,合理编制规划,加大宣传推介力度,加快资源开发进度。一是对秦岭北麓矿产资源进行有效整合,着力引进大型资源型企业进行深度开发,建设一批资源型大企业、大集团。二是围绕矿泉水和猕猴桃等优势资源,着力引进果汁等软饮料开发项目,打造一批软饮料工业企业,建设知名软饮示范区。三是围绕我县特色农产品,加快引进发展一批以猕猴桃、秦川牛、牛奶等为重点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,努力建设全省著名的食品加工示范区。

    2.推进改造升级,加快传统产业向高端产业转变。一是以农夫山泉、太白酒业等骨干企业为龙头,鼓励提升食品行业技术装备水平,靠大联强,壮大规模,调整结构,扩大影响。力争到2015年,全县食品加工业产值突破80亿元。二是以砖机、石油机械和专用设备为重点,围绕宝深、皇城等骨干企业,进行产业整合,通过市场化外包服务和社会化分工协作,加快发展一批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配套生产企业,构建机械制造业密集区,打造“中国第一砖机城”。力争到2015年,全县机械制造业产值突破60亿元。三是以大纺织、大产业为目标,支持秦塬、全兴等重点纺织企业产能扩张,进一步做大做强,成为纺织产业的支撑和引领。加快小纺织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,淘汰落后产能,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。着力引进染、印、服装加工等企业,加快形成纺、织、染、印、服装生产一条龙的生产体系。力争到2015年,全县纺织业产值突破50亿元。四是鼓励支持东岭集团、社会水泥公司、秦力橡胶、三义玻璃等骨干企业通过扩大规模,节能减排,降低成本,开展清洁生产,提升现有产品的质量档次,形成产业竞争优势。着力引进正大玻璃等行业领军企业,发展一批资源节约型和清洁环保型生产企业。力争到2015年,全县建材化工业产值突破40亿元。

    3.推进科技创新,加快产量促效益向质量创名牌转变。全面开展“质量兴企”活动,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,加强企业质量管理,提高产品质量,积极创建名牌产品,培育知名区域品牌。对新获得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、“中华老字号”、“中国名牌产品”的企业,奖励法人5万元;新获得省级“名牌产品”的企业,奖励法人2万元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,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、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,不断提高科技对工业发展的贡献率。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,根据奖项分别奖励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。

    4.突出园区建设,推动点状经济向板块经济转变。一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。各工业园区(含各镇工业加工区)牵头部门和各镇要按照“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、超前建设、分期实施”的原则,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质量搞好园区水、电、路、气、讯等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点状经济集约化,快速形成板块经济集聚效应。二是加快培育园区产业。霸王河工业园、砖机产业园、纺织产业园要以建设全省一流园区为目标,积极培育园区产业,每年入园企业不少于5户,投资不低于5亿元,纺织产业园力争2013年进入全省重点建设园区。轨道交通产业园、余管营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基地、秦皇岭食品药品加工基地、营头有色金属加工基地、太白酒产业文化新区要以打造特色园区为方向,加快基础设施和引进企业力度,每年至少引进2户以上企业。三是推动乡镇工业加工区建设。制定规划,分步实施,积极引导,集约经营,加快小微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。各工业加工区每年要新建标准化厂房5000平方米以上,新引进企业5户以上。到2015年,全县8个镇要各建成一个设施完善、主业突出的新型工业加工区。县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,专项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、标准化厂房建设和招商引资、公司融资等工作,为工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。

    三、拓展市场,扩大销售,着力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上实现新突破

    1.加强企业产品促销。一是鼓励县内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使用本县产品。建立《眉县工业产品名录》,广泛开展地方优质工业品促销活动,鼓励全县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使用本县工业产品。凡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,同等条件下必须使用县内工业产品。重点支持太白酒、社会水泥等知名品牌、利税大户的销售,工信等部门要定期深入企业,积极协助企业制定完善促销方案。各镇、各部门要带头使用本县工业产品,全方位保护地方品牌。各企业要制定完善县内产品促销让利办法,给县内用户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。二是加大企业出口创汇力度。支持企业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,扩大销售,提升市场占有率。积极支持企业出口创汇,凡年内新增出口创汇在100万美元以上的,奖励企业1万元;300万美元以上的,奖励企业2万元;500万美元以上的,奖励企业3万元。支持龙头企业创建砖机、纺织、猕猴桃等出口基地,对创建成为国家、省级出口基地的,除享受国家省市奖励外,县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、5万元。

    2.强化企业经营管理。一是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。坚持引进高级人才与培养本土企业家并重,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机制,为企业家学习进修、参观考察创造条件,不断拓宽企业厂长、经理视野,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。鼓励企业引进高级人才,对引进聘用高级管理人才、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的企业,按照《眉县引进人才暂行办法》给予奖励。对企业引进的国家院士、博士后等高级人才并取得显著效益的,经县政府评议后给予企业聘请费用50%的奖励。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协办、领办企业,对协办、领办企业人员实行“两不变,一优先”,即原有的身份不变,待遇不变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,弥补企业人才不足问题。二是大力倡导诚信经营。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,坚持守信经营、依法经营,坚决杜绝偷税漏税、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乱纪行为,不断提高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和人文情怀。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在推进富民强县中树立良好形象。三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在企业家队伍中强化现代企业管理理念,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学习和推广,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,支持企业通过兼并、重组等形式,构建大公司、大集团,鼓励企业在创业板上市,逐步摒弃家族式的管理模式。

     3.加大企业奖惩力度。县委、县政府每年根据企业产值增长、社会贡献等评选“优秀企业厂长经理”,依据纳税总额及增长幅度评选“企业纳税贡献奖”,奖励数最多不超过20个,奖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。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界人士,优先推荐担任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界人士,按照有关规定兼任工商联、经济组织及群团组织的领导职务。对存在违法乱纪、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、破坏金融生态环境并造成重大影响、经常不按要求参加县委、县政府重要会议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取消各项奖励扶持和评奖资格。

    四、创新机制,灵活方式,着力在搭建企业融资平台上实现新突破

    1.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工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,扩大信贷规模,通过举办银企对接会、金融产品展示会等方式,对骨干企业跟进服务,积极扩大骨干企业授信规模,推广工业企业项目按揭贷款,拓宽融资渠道。各商业银行要把新增信贷投放任务的60%落实到工业发展上来,确保每年新增贷款增量、增速双增长,县委、县政府将按任务完成情况严格兑现奖惩。建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,及时筛选中小企业进入宝鸡市《贷款企业准入名录》,逐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在工业贷款中的比重。

    2.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。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,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公司,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,成立眉县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;出资2000万元参股宝鸡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,充分发挥担保公司效能,有效分散、控制和化解风险,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,使担保额达到全县中小企业贷款额的20%以上。

    3.引导民间资金投入。发挥民间资本对发展县域工业经济的作用。逐步扩股鑫盛小额贷款公司,支持发展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,支持发展民间信用合作组织和融资互助组织。鼓励企业上市融资,发行债券。创新投融资服务方式,成立县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,为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。

    五、强化领导,优化服务,着力在支持保障上实现新突破

    1.坚决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。加大财政支持工业发展力度,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突破工业发展资金,专项用于园区建设、产业引导、技术改造、项目贷款贴息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补助、奖励,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,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发展的投入。

    2.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。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,用足、用活、用好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,不折不扣的落实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改革政策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涉及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。工商部门要灵活政策,不断降低注册门槛,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。

    3.坚决落实土地保障措施。将工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用地计划,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,优先用于工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。凡在县内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、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/亩的工业项目,按照成本价优惠供给土地,重大项目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办法进一步优惠供给土地。

    4.强力推进企业用工保障。发挥县职教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作用,针对企业用工开展定向培训、订单培训、委托培训、技能培训等活动,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产业工人队伍。对新办企业或新上项目一次用工100人以上的,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招工和培训。县人社局要坚持每月对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摸排,建立台账,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不足问题。

    5.强力推进企业环境优化。建立健全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,除国家、省、市确定的专项检查以外,涉企检查均须书面报县突破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,报县优化办备案,并经企业包抓县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,否则,一律视为乱检查并追究相应责任。坚决清理涉企收费行为,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、财政、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,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,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,无权要求企业停产或工业项目停工。公安局交警大队、交通局运管站对企业运输车辆要坚决做到纠偏不罚款、检查不收费。由县监察局牵头,工信局配合,每月深入企业,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,处理企业投诉,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乱检查、乱收费、乱罚款行为,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。

    6.强化突破工业牵头抓总作用。充分发挥县突破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,坚持定期召开突破工业发展汇报会、园区建设推进会、经济运行分析会,促进工业快速发展,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,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完成情况。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,牢固树立“关心工业就是关心眉县发展,支持工业就是支持眉县发展”的理念,切实为企业发展搞好协调服务,形成推动突破工业发展的整体合力。

    六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以前有关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,以本意见为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眉县县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眉县人民政府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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